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规范省教科规划年度课题过程管理,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现就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教科规划2018年度中小学和高等学校两个系列立项课题。
二、检查方式
1.课题负责人自行填写《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中附表)。
2.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管理范围内2018年度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并提出审核意见。
3.省教科规划办将对各地各校中期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时间
1.省教科规划2018年度课题中期检查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19年10月15日止。
2.请各地各校在2019年10月底之前,将当地或本校课题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表(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jxjkghb@126.com.联系人:汪忆,联系电话:0791-86765839。
四、其他事项
为避免无故拖延课题研究和结题现象发生,请各地各校对最迟须在2019年底前结题的省教科规划课题(即课题申报书计划结题时间为2018年底的在研立项课题)负责人进行提示,督促其做好课题结题准备工作,按时进行结题鉴定。逾期未办理结题将做撤项处理。
附件:
《关于开展省教科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赣教规办字[2019]4号.docx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