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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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6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优势及科研资源,夯实研究平台,打造创新团队,推动学科建设,提升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现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新建一批校级科研平台,包括校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及校人文社科基地。

1. 符合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科研平台的建设,能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及核心问题。

2. 符合培育省级创新载体要求。通过科研平台的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水平,有望冲刺省级科研平台等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

3. 符合优化建设布局要求。不支持重复建设。

4. 每个学院限报2个。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比较稳定的科研任务,已形成较明显的学术特色和学术优势,并有一定的科研积累,具有中长期发展目标。

2.有一支数量比较充足、结构合理、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团结拼搏、开拓创新的学术队伍。

3.科研机构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现(曾)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学术水平较高、作风正派、勇于创新、敢于负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每个科研机构学术骨干数量不得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人员不得与其他基地交叉。

4.具有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能力,有较为稳定、充足的科研经费来源,其中近三年的年平均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万,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类不少于8万元,应用研究类不少于15万元;

5.科研平台必须具有较好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

6.对具备一定条件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校企合作的学科,建立科研机构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材料要求(以下要求按学校相关文件(< 新余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1.应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申请书(附件1-3)一式三份、简况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

2.于2019年5 月 30 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稿提交到科研处229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xyxy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玉洁

联系电话:18779000329

 附件:新余学院 2019年度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材料附件1-5.rar

    1.新余学院校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新余学院校级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新余学院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申请书

    4.2019年度新余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简况表

    5.2019年度新余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 5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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