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社科课题的成果转化与运用,推动社科研究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对2024年课题结项工作提示如下:
1. 课题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结项时可申请免于鉴定。
(1)课题研究成果获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2)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刊物或《新余社会科学》《新余社科资政》和“资政先声”公众号刊发文章2篇及以上。
2. 凡公开发表的文章、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送呈领导签批的研究成果均须注明:“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或“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员XXX”字样,以及课题编号,否则不予认定。其余事宜按照《关于印发<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 4)文件要求执行。
3. 科研处统一收集结项材料,审核盖章后提交市社科规划办,不接受个人提交(课题组名义申报课题除外)。申请结项时需提交纸质《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A4双面左侧两粒装订)、课题成果(含领导批示、刊发文章)等材料(各一份)。鼓励提供查重报告,重复率要求不高于20%,有查重报告的课题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评级为“优秀”。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集好以上材料电子稿后打包发邮箱:xyxyky@126.com。电子稿具体要求:按立项编号建立文件 夹,一个课题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如“24YGY039.张三”,为便于评审,课题成果必须为单独的文档。
4. 结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下午5点,延期结项需申报。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13755588220
附件:
附件1:新余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一般课题立项名单.pdf
附件2: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新余市2024年社会科学研究结项课题汇总表 新余学院.xlsx
附件4:《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pdf
附件5:新余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