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江西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上线的通知》精神,我省科技成果登记由线下模式改为线上模式。为做好我校科技成果线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是科技成果统计、转移、扩散、转化、推广、奖励、保密等科技管理工作的基础,是上级主管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的要求,也是充分展示我校科技成果的途径。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并积极做好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获得各项科技成果且符合登记要求的教师,应积极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做好科技成果登记。
2.科技成果登记应按照省科技厅《科技成果登记范围、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在系统中提交有关材料(上传格式为PDF文件)。作为独立单位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等)均属成果登记范围,其中: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由省内科技管理部门主持或受上级科技管理部门委托组织验收或结题的科技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特别提醒:科技成果登记是各级各类科技奖项申报的必备条件。
3.科技成果登记网址: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
4.科技成果登记操作流程:登录项目负责人账号→进入页面,选择“成果登记”→填写科技成果→提交单位审核→提交主管单位审核→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成果公示→打印成果登记证书。
5.科技成果线上登记后请登记人及时将科技成果登记表的电子版报送至校科研处成果科(电子邮箱:137603653@qq.com)。
6.科技成果登记常年进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科研处成果科(校行政楼227室)。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13077930086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改进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新余学院科学研究处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改进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