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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项目】关于转发全国哲学社科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7     点击:

  关于转发全国哲学社科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5.申请人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方面的项目,须有具备相关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学名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项目的研究工作。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各管理单位须于6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我办,电子版《申请书》、申报材料汇总表发送至我办工作邮箱:jxskghb@163.com(请注明“某单位思政专项申报材料”字样)。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管理单位寄送(选用邮政或顺丰快递),不接受个人的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省社联办公大楼省社科规划办公室313室;联系电话:0791-88596274、88625321;邮编:330077。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下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见附件2)和《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用计算机填写。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各管理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其他事项

  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全国社科工作办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附件(详见压缩文件):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2.《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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