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两会如火如荼的召开期间,代表委员们纷纷为国家的未来发展献言献策。其中,医学和科研领域的提案尤为引人关注,不少医生、学者和院士呼吁将学术不端行为入罪,并切断论文“黑灰产业链”。这一提议不仅触及了科研诚信的核心问题,更反映了国家对科研诚信建设的高度重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副所长陈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应推进科研诚信立法进程,切断论文“黑灰产业链”。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科研诚信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已经初步构建起一个以《科学技术进步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法》为核心,辅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等行政法规的科研诚信管理制度体系。
然而,尽管已有这些法律框架,我国在科研诚信立法方面仍然缺少专门的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层面的立法。现有政策法规多注重指导性,但可操作性不足,且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导致科研诚信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困难重重。此外,责任分配不统一、机制不合理、惩戒存在漏洞等问题,也让一些造假者心存侥幸。
当前,因人才评定等多项学术指标与论文挂钩,急剧增长的论文需求为黑灰产业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在某些“平台”的操作下,写手、掮客、网站、期刊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虚假论文写作发表运作机制。由于监管主体多元,涉及公安、市场监管、网信部门和新闻出版管理机构等,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导致对学术造假产业链的打击困难重重。
陈槐建议,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一部基础性、统领性的法律规范,对我国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治理。例如,德国对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会撤销学位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而美国则通过联邦法律监管科研诚信,涉及欺诈的行为可能触犯《反欺诈法》,这些国际经验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除了传统的学术不端行为,今年媒体还报道了不少高校学生使用AI进行造假的事件。一些学生在撰写报告或论文时,直接复制粘贴AI生成的内容,甚至利用AI伪造研究数据、进行实验图片编辑等。这些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教学秩序,也对整体科研环境造成了重大影响。
因此,不少代表委员也重点关注AI立法与AI治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建议加强对AI生成虚假信息的治理;全国人大代表、TCL创始人李东生建议加强AI深度伪造欺诈的管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景虹建议加快制定《人工智能促进法》;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律师协会会长李世亮则期待今年AI全面系统性法案的出台,填补我国AI法律空白。
针对学术不端和抄袭AI“论文”等问题,除了加强监管和立法,健全评估体系也是关键。推进科研人才的分类评价制度,避免简单量化,防止“一刀切”式评价,合理评价学术成果,打破“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才能真正遏制科研工作者因职称和业绩压力而走上学术不端的歧途。
在寻求学术真理的道路上,科研诚信是最基本的信仰。然而,只寄希望于人的良心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唯有多方合力,才能避免在学术界发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惨案,确保学术界的清朗与纯净,捍卫科学的可靠性与声誉。